张某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
——经辩护,二审法院改判缓刑
【基本案情】张某某因以转让股权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,被一审法院认定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。当事人上诉后,委托我所辩护,我所指派楼安翔律师团队开展辩护工作。
【律师工作】律师团队详细查阅了案卷后,通过团队讨论、判例检索、另案对比、整理相关民营企业家材料等工作,根据办案进展提交了多轮次的辩护意见,并与交流了详尽的辩护意见。
【辩护效果】最终,二审法院对张某某改判适用缓刑。